澳亞衛視近日舉辦2015年廣告推薦會,副台長、澳亞衛視廣告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悅君出席。李悅君原名李泳,是廣東電視臺原女播音員。2009年,她曾因原廣東政協主席陳紹基案被有關部門帶走“協助調查”,2011年初被重慶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(12月7日《武漢晚報》)
  廣東電視臺原女播音員李泳聲名遠揚,可謂文化界的名人,只因為跟錯了人,走錯了路,而鋃鐺入獄,雖然只有三年的刑期,但是經過改造想必會重新做人,走上一條全新的人生之路。
  或許是出於自尊,刑滿出獄後,李泳因此改名換姓,易名為李悅君,又活躍在舞臺上、熒屏前,這麼做完全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本能,也是一名合法公民應有的權利。我以為,女主播的行為屬於個人隱私,必須得到尊重與保護。
  然而,就有某些記者直至媒體,與狗仔隊並無二致,專喜歡窺探名人的隱私,他們嗅覺靈敏,無孔不入,獵奇心態暴露無遺,將八卦新聞當做猛料,其用意或許只是為了博取讀者的眼球,並不是與名人過不去,殊不知這麼做已經讓某些名人很受傷,李泳改名復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。
  不錯,李泳是走過了一段彎路,但是已經受到了法律的懲罰,對於女主播的刑滿釋放,我們應持寬容的態度,只要不違法,就應該與其他公民同等對待,其改名的權利必須受到保護,誰也無權隨便泄露別人的隱私,因為這麼做很不道德,甚至有違法亂紀之嫌。
  總而言之,我能理解李泳改名的苦衷,對某些無良媒體窺探隱私行為甚為憤慨,建議女主播奮起維權,這次該輪到你用法律保護自己了。
  文/李忠卿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請尊重女主播刑滿改名復出的權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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